為了進一步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。經區(qū)公安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(tài)勢,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(wěn)定。現(xiàn)公布兩起典型案例。
案例一:
近日,威海趙某某與單位領導許某有矛盾,多次在微信群內發(fā)送許某作風不正的不實言論,公然侮辱誹謗他人,造成不良社會嚴重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(二)項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趙某某罰款伍佰元的行政處罰。
案例二:
威海姜某某(化名)將王某某(化名)的照片和手機號發(fā)到微信群里,并謊稱王某某為小姐,對王某某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(二)項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決定給予王某某罰款貳佰元的行政處罰。
經區(qū)公安提醒:
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網上發(fā)言同樣需要遵循公序良俗,遵守法律法規(guī)。網絡空間為大家提供多元化的表達渠道,但暢所欲言并不代表為所欲為,應該做到理性,謹言慎行、合理表達,切不可虛構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、詆毀他人。在微信群、微信朋友圈等隨意罵人、損毀他人名譽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廣大群眾要通過文明、理性、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,維護健康有序的法律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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